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按下“中止键” 胜诉权益七年悬而未决谁来解

2026-06-07 15:23:41  来源:百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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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一纸生效司法判决,是民众合法权益的“护身符”,更是司法公信力的具象体现。自2019年河南商丘梁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历经上诉终审胜诉,当事人寇长升的民间借贷维权案件至今已历时七年。七年时间里,胜诉判决始终难以落地,被执行人拒不履约、执行担保人失信违约,法院查封财产后无故中止执行、后续恢复执行申请石沉大海。一纸胜诉判决沦为“纸面权益”,当事人耗费大量时间、精力、财力维权却一无所获,司法执行的“最后一公里”迟迟无法打通,引发群众质疑。

      案情回溯:多笔借款累积成债,终审判决锁定还款责任

      本案源于2019年多笔民间借贷往来,债权事实清晰、证据完整。2019年3月27日,寇长升妻子变卖自有房产取得24万元售房款;同年4月23日,在杨磊的担保下,陈军伟与广东伟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寇长升借款24万元,寇长升以现金方式足额交付借款。

      此后,陈军伟多次陆续借款。2019年5月14日,陈军伟单独向寇长升借款35万元,同日,寇长升又出借20万元。2019年3月至5月期间,陈军伟分六次累计借款4.7万元。除此之外,2019年5月,寇长升兄长寇长林还代为垫付陈军伟所欠工人工资5万元。以上全部借款,双方均口头约定月利率2%,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。

      债务到期后,陈军伟及相关责任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寇长升无奈诉至梁园区人民法院。一审法院审理后,仅判决陈军伟偿还借款本金54.5万元及利息。寇长升认为一审判决未完整认定债权,依法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      2020年,商丘市中院二审改判纠错,作出终审判决:维持梁园区法院一审有效判决内容,同时判令陈军伟、广东伟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七日内,额外偿付寇长升借款24万元,未按期履行则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。至此,寇长升的合法债权经两级法院审理确认,司法判决明确、合法有效。

      执行僵局:担保履约沦为空谈,查封财产无故搁置

      终审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陈军伟公然漠视司法权威,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。寇长升随即向梁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案件进入司法执行程序。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,马雪亮自愿为陈军伟877525元的全部债务提供执行担保,自愿承担连带还款责任,以此推进执行程序开展。

      然而,马雪亮的担保承诺纯属拖延执行、规避责任的手段,本质是“明修栈道,暗度陈仓”。担保生效后,马雪亮拒不履行担保还款义务,无视生效司法文书约束力。为推进执行工作,梁园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郑州二七区法院、中牟县法院,查封了马雪亮名下一套房产及五辆机动车,查封财产价值足以覆盖涉案债务,具备完全执行条件。

      令人费解的是,法院在足额查封被执行人担保财产后,未开展后续拍卖、处置等变现工作,无故中止全部执行程序,案件长期处于停滞状态。为打破执行僵局,2024年10月16日,寇长升主动让步,与马雪亮正式签订执行和解协议,法院、双方当事人各留存协议原件,和解程序合法有效。

      但马雪亮再次违背承诺,仅在协议签订当日支付1万元小额款项,此后长期拒不履约,持续拖延、规避执行。两年来,寇长升多次向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书面申请,请求重启强制执行程序、处置查封财产、追责失信被执行人与担保人,但其合理诉求始终未得到有效回应,案件执行程序至今未能重启。

      结合最高法、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明确规定,担保人属于法定的负有执行义务人员,担保人隐藏、转移、毁损担保财产或拒不履行担保义务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,属于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、情节严重”的拒执情形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本案中,马雪亮名下房产、车辆被法院依法查封,足以证明其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,但其主动提供执行担保、签署和解协议却反复违约,恶意规避执行。

      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财产权益,长期拖延回款导致当事人深陷维权困境,耗费大量时间、精力、财力,同时严重浪费司法执行资源,公然对抗生效司法判决、挑战法律底线,完全符合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法定构成要件,理应依法从严追责。

      民众呼吁:重启执行程序,捍卫司法公正

      七年维权路,一纸空判决。寇长升依法维权、胜诉在先,却因被执行人恶意失信、执行程序停滞,迟迟无法兑现合法权益,身心俱疲、诉求难偿。司法的公平正义,最终要靠高效有力的执行来彰显。

      在此,恳请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正视案件问题,积极履职尽责,立即重启对马雪亮保证合同纠纷的强制执行程序,依法处置已查封的房产、车辆等财产,足额兑付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。同时,严格审查陈军伟、马雪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违法行为,依法启动追责程序,对二人藐视法律、规避执行的行为从严惩处,依法追究其拒执法律责任,坚决杜绝“判决空转、执行停滞”的乱象,切实打通司法公正“最后一公里”,维护法律权威与群众合法权益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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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此文于2026年6月7日于北京发布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

  编辑:京媒快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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