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名曝光人:王庆军,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村民
一桩跨越十余年的集体土地维权,牵扯土地征收、财政专项资金、刑事追赃、司法履职多重问题。胜利村三、四、六组村民集体土地权益遭受侵害,我们逐级反映,线索递交一层又一层,可核心问题为何始终得不到实质性查清?
案涉土地原本属于胜利村集体,过去划拨给二中、二小办学,学校撤销后土地权属理应归还村集体。2012年当地开展土地征收,协议写明征收59.5亩,补偿214.2万元,可实际占地却达到78亩。多出的18亩土地既没有征收审批,也没有给到村集体一分补偿,难道这就是所谓合法征收?事关全村集体重大财产,为何不召开村民会议、村民代表会议?仅凭村主任签字、会计伪造会议记录,就可以处置全村人的土地吗?镇政府该地块实际出让价为23万一亩,但和村里签订协议的定价是3.6万一亩,村里实际只拿到214万余元,这里存在巨额差价损失,我们怀疑相关款项被侵占,我申请查阅相关账目还遭到阻挠,同时有传闻村长签署卖地协议后获利500万。同区域商业开发土地每亩出让价值二十余万元,集体土地却只按每亩3.6万元补偿,村集体巨额损失谁该负责?
补偿款下发之后,原村干部等人侵占集体补偿款,已经有生效刑事判决书,判令退赔四十余万元返还村集体。可判决白纸黑字摆在那里,多年过去,退赔赃款迟迟执行不到位。生效刑事判决的追赃退赔,难道只是一纸空文?村民为维权提起民事诉讼,法院既不立案,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,老百姓的诉讼权利又该向何处寻求保障?
2011年,一笔900万的收据写明是第二中学土地补偿款,却被挪用到新高中的土地补偿款项目中。据镇里知情人士透露,镇政府以23万一亩的价格把土地出让给县政府,之后县政府再出让给土地开发商,具体转手价格不详。村里78亩土地动迁,开发商给到县政府的土地出让金为3800万元,这么一笔大额财政资金,拨付、流转、使用全流程难道不该彻查?这里面是否存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,难道不值得追问?
从2015年至今,我代表村民反复向县、市、省信访、纪检监察部门递交举报材料,多次赴北京递交线索。可收到的信访处理意见,刻意回避伪造会议记录、少批多占、追赃落空、财政资金疑点等核心事实,避重就轻、答非所问。关键举报线索长期没有正式核查答复,信访程序空转流转,只做表面工作,不解决实质矛盾,这难道就是信访办理该有的样子?
本案涉及时任县镇两级干部、基层村委、法院、监察、教育多个单位,时间跨度十余年,涉及村集体重大财产。属地单位存在利益关联,依靠本级自查自纠真的能够破除闭环吗?群众手握线索,却求告无门,集体财产持续受损,普通村民的合法权益谁来撑腰?
法律明确规定,集体土地处置必须保障村民知情权、决定权;刑事判决退赔应当依法执行;信访事项遇到推诿敷衍应当督查督办。一条条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,为什么落到基层就难以落地?
我们不奢求特殊对待,只想要一个客观公正的全面核查。希望上级督查力量能够介入,彻查土地征收全部事实,查清18亩未补偿土地去向;核查900万财政资金完整流向;督促落实刑事判决退赔,把属于胜利村全体村民的财产追回来;核查职能部门履职不力、懒政怠政问题,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给全村百姓一份经得起检验的处理结果。
公道自在人心,恳请社会各界予以关注,期待法治阳光照进基层,还胜利村村民一个公平正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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